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5年4月1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的實施進度,將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本次事項的批準權限在公司董事會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F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3]25 號文核準,公司實施了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采用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2,940萬股,發行價格為 11.78 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4,633.20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 2,282.94 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 32,350.26 萬元。以上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山東匯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證,并出具了《驗資報告》((2013)匯所驗字第 7-004 號)。公司對募集資金采用了專戶存儲管理。
由于認購不足,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32,350.26 萬元,大幅低于項目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公司結合實際經營狀況,為降低財務風險,并確保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召開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投項目投資規模及將部分募投項目變更為合資經營暨對外投資事項的議案》,縮減“年產 5 萬噸汽車高性能制動盤項目”及“年產 1 萬噸制動器總成支撐件項目”投資規模??s減投資規模后,“年產5萬噸汽車高性能制動盤項目”實施主體、項目所生產產品不變,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產3.5萬噸汽車高性能制動盤的生產能力;“年產1萬噸制動器總成支撐件項目”將由公司實施變更為合資經營,項目所生產產品不變,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產80萬套制動鉗的生產能力。
二、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情況概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未按進度完成,對該項目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及擬延期情況如下所述:
單位:萬元
項目名稱 計劃使用募集資金金額 實際使用募集資金金額 已完成進度 原計劃完工日期 調整后完工日期
年產80萬套
制動鉗項目 5,400.00 5,400.39 100.01% 2014年12月 2015年06月
三、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原因
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的廠房主體工程已經完工,前期生產設備現已安裝完成,一期工程進入試生產階段。但由于后續生產設備到貨延遲,設備安裝進度延期;同時,制動鉗為公司新產品,對該產品的生產工藝要求較高,相關設備技術先進,其調試過程相對比較復雜,因此,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項目尚未能正式投產。為了防范技術風險,確保項目設備在生產工藝符合既定目標的情況下穩定運行,經公司審慎研究判斷,預計本項目整體完工時間將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其他投資事項不變。
四、本次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影響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不屬于募投項目的實質性變更,募投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主體、投資方向均保持不變。公司本次調整募投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實施進展情況而做出的審慎調整,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同時也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審批程序
1、2015 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預計完工時間由201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其他投資事項不變。
2、2015 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預計完工時間由201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符合客觀事實,將有利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程序合法有效,未發現有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預計完工時間由201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
六、專項意見
1、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預計完工時間由201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符合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調整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調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
2、公司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隆基機械年產80萬套制動鉗項目預計完工時間由2014年12月31日調整至2015年6月30日符合該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該變更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調整,僅涉及募投項目投資進度的變化,不涉及募投項目實施地點、投資方向的變更,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公司調整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決定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部分募投項目實施進度及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竣工的核查意見;
4、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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