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充分考慮全體股東的利益,并根據公司的經營業績、現金流量、財務狀況、業務開展狀況和發展前景及其他重要因素,擬定了 2015—2017 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如下:
一、股東回報規劃制定考慮因素
公司著眼于長遠和可持續的發展,在綜合考慮公司盈利能力、經營發展規劃、股東回報、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現金流量狀況、項目投資資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礎上,制定股東回報規劃,以保證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二、股東回報規劃制定原則
公司股東回報規劃應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發展的前提下,堅持現金分紅為主的基本原則,每年現金分紅不低于當期實現可供分配利潤的 10%。在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或者董事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股利分配條件的基礎上,提出并實施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應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利潤分配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三、股東回報規劃制定周期
公司應以三年為一個股東回報規劃周期。在每一周期結束之日前四個月內,董事會應結合公司盈利能力、經營發展規劃、社會資金成本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在充分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監事的意見后,研究論證下一周期的股東回報規劃,明確各期分紅的具體安排和形式,并提出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2015—2017 年度股東回報規劃
2015 年度—2017 年度,公司仍處于戰略機遇發展期,需要較大的建設資金投入和流動資金支持,以便進行產能擴張及市場推廣,公司在該時期的發展離不開全體股東的大力支持;為此,2015 年度—2017 年度,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事項發生,公司計劃在足額提取法定公積金并根據需要提取任意公積金以后,每年向股東分配的現金股利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 10%。前款所稱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購買設備、或其他經營性現金需求累計支出預計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購買設備、或其他經營性現金需求累計支出預計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在確保足額現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據股票價格及股本規模匹配等情況,在實施上述現金分紅的同時派發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
在規劃期內,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及《利潤分配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五、股東回報規劃的可行性分析
前述股東回報規劃符合公司的經營現狀和發展規劃,公司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資金管理能力,且有良好的現金流,能夠保證對股東的現金股利分配。
六、未分配利潤的使用計劃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潤主要用于對外投資、購買資產等投資支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優化財務結構,促進公司快速發展,實現公司未來的發展規劃目標,并最終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七、附則
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制定并報股東大會批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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